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5日裁定對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進行重整,管理人為實現企業重整價值,特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。
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3日,注冊資本39000萬港幣,住所地在福建省晉江市陳埭鎮梧埭工業區,法定代表人林水盤,公司類型:有限責任公司(臺港澳法人獨資),股東是在香港成立的喜得龍集團有限公司,持有股份100%。
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雖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不抵債,但品牌價值較高,廠區位置優越,生產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完整,具有重整價值。
二、重整投資人遴選程序(一)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報名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凡對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有重整意向的法人或者自然人,均可以向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管理人報名參與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重整投資。管理人經審核無誤后,向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供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審計報告、評估報告和其他必要資料。
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期限,暫定到2016年11月20日為止。
(二)意向重整投資人擬定重整投資方案
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根據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,擬定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重整投資方案。重整投資方案提交管理人的最后期限,暫定到2016年11月30日為止。
(三)管理人選出最優重整投資人并擬定重整計劃草案
管理人對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的重整投資方案進行綜合評審,選出最優重整投資人,報債權人委員會審議。
經債權人委員會審議后,管理人根據最優重整投資人提交的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重整投資方案,擬定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,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。
聯系地點:福建省晉江市陳埭梧埭工業區,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科技樓1層管理人辦公室
喜得龍(中國)有限公司管理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