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動漫連續劇《龍脈傳奇》的熱播,一般消費者都容易把“龍太子”與浙江太子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相聯系。然而,來自廣漢的商人李光輝卻將該公司推上了被告席,稱該公司使用的“龍太子”早已被自己注冊成商標,對方涉嫌商標侵權。昨日,記者從成都市工商局獲悉,李光輝原來所有企業早已經被吊銷了營業執照。不過工商局商標處權威人士表示,即便企業死掉,但商標仍然存活有效,沒經過授權使用仍然是一種侵權行為。
四川“龍太子”:我被侵權
負責李光輝“龍太子”商標事務的四川成都商標事務所首席顧問陳小路介紹,早在1995年,廣漢人李光輝在成都三瓦窯投資6萬元建起制衣廠――成都民政商貿公司龍太子制衣廠,生產銷售樂友網童裝。李光輝申請注冊“龍太子”商標,“龍”字為繁體。1997年6月,注冊商標被批準,有效期至2007年6月27日,核定使用樂友商品第25類,嬰兒服裝、圍巾、手套、雨衣等產品。
因經營不善,李光輝的“龍太子”很快退出商場。2007年6月初,李光輝辦理商標續展,延期至2017年6月27日。而就在這時,李意外接到一個電話,對方稱出價20萬元,讓其轉讓龍太子商標。李覺得很驚訝,連忙上網搜索,發現不計其數的“龍太子”產品,大多數“龍”字是簡體,其中,浙江一家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也使用了這個商標。他當時就懷疑對方侵權了。
后來,李光輝開始關注浙江太子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,并向該公司提出停止侵權的要求,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一致。2008年9月12日,李光輝起訴至杭州市濱江區法院,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,并公開道歉以及賠償經濟損失等。
浙江“龍太子”:他先侵權
據了解,浙江太子龍服飾有限公司是1995年9月5日注冊登記成立的。之后還獲得了早在1994年初就公開出版發行的作品《龍族兄弟》著作權的使用許可,“龍太子”就是該作品最主要的人物姓名。對于自己成為被告,浙江“龍太子”認為,李光輝在1997年將“龍太子”申請注冊為商標侵犯了“太子龍”的著作權和企業名稱在先的權利,并請求法院判令李光輝停止侵權,并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。他們認為,早在1999年,太子龍集團就開始銷售“龍太子”品牌的商品,2005年,太子龍集團成立浙江太子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,投入了數千萬元塑造了“龍太子”的卡通形象,通過專賣店銷售龍太子童裝及衍生產品。2007年4月,太子龍集團申請注冊“龍太子”,但至今還沒有批下來。目前“龍太子”童裝已經有150家加盟商,年銷售額達數千萬元。
企業“死”掉商標也有效
昨天,記者在成都市工商局查詢獲悉,李光輝申請該商標時的成都市民政商貿公司龍太子制衣廠,成立于1993年6月18日,營業執照已于2004年3月18日被工商部門吊銷。“這說明企業主體資格已經不存在了。”工商人員表示。企業死了,商標是否還能存活?成都市工商局商標處相關負責人周天明表示,企業雖然死了,但企業可將商標轉讓到其他企業名下,經過續展依然可以保全存活。李光輝完全可以將商標轉讓給其他企業進行續展,商標仍然存活。由于是注冊商標,別人擅自使用就是侵權。 早報記者 李正勇